一个坐标。就是说,两个宇宙在这个点上的空间完全
镜象”
它偷偷瞄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老布鲁斯。
“一个足够重的存在走过去,就会踩穿。”
“重?”路明非挑眉,“什么叫足够重?”
“不是物理质量。是存在权重。”小蛆用学术腔认真地解释,“在五维学里,每一个三维生命体在时空中都有一个存在重量。你可以理解为这个人在宇宙叙事中的分量。”
“噢就是位格吧?”
路明非想起了伊索尔德和他说过的东西。
“对。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“而蝙蝠侠。”它压低了声音,比蚊子还小,“在任何一个宇宙里,都是存在权重最高的凡人之一。”
老布鲁斯大概听懂了。
或者说,他只在乎一件事。
“也就是说,是那个五维小丑做的?”他嗤了一声,“花里胡哨。”
他站起身,拿起膝盖上的蝙蝠头盔,巨大的手掌将面罩扣回脸上。
“咔嗒。”
从一个吃了阿福牛排还嫌盐多的老男人,切换回了黑暗骑士。
“你要去干什么?”路明非问。
“还能干什么?”
老布鲁斯走向玄关。
蝙蝠披风在他身后拖出一道沉重的黑色弧线。
“在回去之前,去哥谭找找。这种自恋型罪犯喜欢在作案后回到事发地点附近游荡。”他推开韦恩庄园的大门,秋日的阳光打在他漆黑的装甲上,“他们管这叫重温荣耀。”
“不过”
“我管这叫自投罗网。”
虽然这话说的很酷,很决绝。
但在经过路明非身旁时,老布鲁斯还是忍不住看向了夜翼蛆。
“还有一件事。你的五维虫子。战衣不错。”
?”
路明非站在门内,和肩膀上的小蛆对视了一眼。
“他他夸我了?”
小蛆两粒黄豆眼蓄满了感动的泪水。
“大概是。”路明非也不太确定。
“那他是不是已经不讨厌我了?”
“大概是吧。”
“那我可不可以“不行,你还是别在他面前晃。”
“哦
”
小蛆可怜巴巴地缩回口袋里。
日光铺满客厅。
路明非准备转身回去,打算找个天台或者去月球上思考下怎么回复克拉拉的消息。
“你要去哪?。
一个声音从他背后响起。
灰色工装背心。短发如墨。泪痣。
灰蓝色眼睛在秋日午后的暖光中,依然冷得象一月冰河。
“接下来。该你向我解释了。夜翼。”她一眨不眨地盯着路明非,“什么是五维。”
路明非张了张嘴。
“以及”
布莱斯的视线下移。
落在路明非战术夹克的口袋上。
口袋里面,一截荧光绿正在绝望地缩成一个点。
“你口袋里那条虫子。”布莱斯的声音平静到了可怕的程度,“为什么穿着制服。”
”
路明非下意识地捂住口袋。
口袋里传来小蛆几乎听不见的哀嚎。
“告诉她是限量版周边————求你了明非————就说是你网购的————
无奈地笑笑,路明非抬起头望向窗外。
哥谭难得出了一天的太阳。
可蝙蝠侠却有两个。阿福的盐也放多了。
自己还没回克拉拉的消息
真是漫长的一天
ps:
老蝙蝠也就是全明星蝙蝠侠的那一只老蝙蝠。性格接近甚至超越了黑暗骑士归来。毕竟是同一个作者笔下的。很暴躁也很癫狂,是话痨,嘲讽程度拉满,张口闭口全是脏字和雷霆语录。除了不杀之外,怎么折磨怎么来。并且十分自傲,高傲到看不起除了自己和罗
宾外的所有超级英雄,甚至嘲讽超人的超级大脑是弱智。
甚至还有如下名场面:提前准备黄颜料恶心绿灯侠,最后让暴躁罗宾一脚踹断了绿灯侠的肋骨。
应该算是最接近蝙蝠侠是哥谭最大精神病”这种段子的蝙蝠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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