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呼————”
哈莉站了起来,她绕过宽大的红木办公桌,走到了路明非的面前,可奇怪的是,虽然她是逼近的一方,气势上却象是在撞向一座冰山。
“所以————”
“你也觉得哥谭是个笑话,对吗?充满了荒诞、混乱和刺耳的笑声。”她逼视着男孩的眼睛,“既然它已经是个烂透了的笑话,为什么不把它撕了?为什么不让这该死的幕布落下来,大家一起在一片废墟上大笑?这难道不是最痛快的解脱吗?”
”
”
路明非垂下眼帘,轻轻叹了口气。
真麻烦啊————
他在心里对自己嘟囔了一句。
本来只想混个及格分的,布莱斯还在外面等着呢,可不把这个麻烦的女人搞定,这门课怕是要挂。
幸好他在另一个世界的中世纪,面对这种情况,早就攒得够多的经验了。
“解脱?不,那是逃避。”
布鲁斯公爵侃侃而谈,“哥谭是个笑话,但如果你把它撕了,除了让原本就把它当笑话看的人笑得更开心之外,有什么用吗?”
“如果你恨笑话。”
“你应该写的不是另一篇更烂的笑话,也不是跟着他们一起发疯。”
“你应该颁布《禁笑令》。”路明非淡淡道,“让他闭嘴。永远闭嘴。这才是解决问题。”
哈莉的瞳孔微微放大,她嗤笑一声:“闭嘴?凭什么?凭暴力吗?这和你讨厌的狮子有什么区别?”
“区别在于资格。”
“教授,你知道外科医生和持刀杀人犯的区别吗?”
“当医生为了救人而切开病人的胸膛,鲜血淋漓,甚至还要切断几根骨头。
没有人会指责他在行凶。因为他拥有资格”。”
“握住拉杆的人也是一样。”
“他必须是一个比任何人都更尊重规则的人。但为了维护规则的威严,在某个特定的瞬间,他必须短暂地成为规则本身。”
哈莉咬着嘴唇,鲜艳的口红几乎快被她咬出血来,特别是看着路明非理所当然的傲慢,终于忍不住抛出了那折磨她日日夜夜的梦魔:“说的轻巧,韦恩少爷。”
“假如有一个人,一个权贵的儿子,他酒驾撞死了你父亲。哪怕现场有最明显的刹车痕迹,有行车记录仪,有目击证人————但法庭依然宣判证据不足,让他当庭释放,甚至还对着受害者家属微笑。”
“这种时候————”
哈莉逼近了一步,“难道不该变成野兽,去撕碎那个混蛋的喉咙吗?”
这就是某个家伙给她的答案。
哥谭已死,唯有疯狂永恒。
“如果你问的是普通人,我会说,是的,去咬死他。”路明非轻声道,“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,弱者想要复仇,只能变成野兽。这很公平,也很可悲。”
哈莉怔住了。她原以为这个好学生会搬出发霉的道德律令,没想到他承认得如此干脆。
她刚想反唇相讥,刚想嘲笑这就是世界的本质,但就在她抬头的一瞬
眼前的男孩有些陌生了。
一直在他身上温吞的、象是把一切棱角都裹在棉花里的好学生气质,正在像退潮一样消散。
她好似在黑框眼镜后面,在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褐色瞳孔深处,有一抹早已熄灭的馀烬,正在死灰复燃。
这让哈莉感觉自己不是站在一个学生的面前,而是站在一位早已习惯了在王座之前发号施令、手里掌握着无数生杀大权的古代领主。
他戴上了面具。
或者说,他摘下了面具。
“但————如果是我。”
“我是路明非,也是韦恩。如果酒驾的家伙撞死的是韦恩家的人。”
“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。法官不敢敲锤子。肇事者连在椅子上坐下五分钟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哈莉愣住了。
路明非往前走了一步,他伸手虚空指了指窗外,哥谭市政厅的方向。
“教授,你的愤怒,不是因为法律失效了。”
“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,不是你。”
“你说为了对抗混乱,必须先弄脏自己的手,去拥抱混乱?别傻了。就象是为了不被火烧死而主动跳进岩浆里一样愚蠢。”
路明非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:“变成野兽去咬断司机的喉咙?太低级了。这样做,你只是换取了一时的快意,然后被作为疯狗打死,而腐烂的法庭依然在运作。”
“如果你真的恨透了这个体制。”
“你不该想着怎么炸掉它。”
路明非微微低头,注视着哈莉动摇的眼睛:“你应该想着,怎么爬到最高的位子上。去成为市长,成为大法官,成为哥谭最有权势的女人。去改变他。”
“到时候,你可以微笑着坐在办公室里,签署一份新的法案。”
“然后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肇事者,被你手下的警察按在地上,看着受贿的法官被你送进监狱。”
“你可以用最合法的手段,最正义的流程,把他们碾成粉末。而且没有任何人敢指责你,他们只会为你欢呼,称颂你的圣名。”